面膜的网络营销

第二我要告诉大家,这些面膜基本上没有消费者,也就是说,几乎没有人因为使用而购买。

按常理,这类的产品和营销模式是必然不行的,让你深感颠覆的是,有一些人因此发财了,而更多一批本来想发财的人,因此而不缺面膜用了。

我们不排除确实有正当经营的正常面膜产品,因此今天的所谓“揭露”并非打击全行业。这样的正常微商,你很难遇到,你看到你朋友圈天天刷屏的那些面膜妹,基本都不可靠。

今天的重点还不只是揭露,而且是透过面膜营销这个怪异现象,和大家一起探讨,微营销的根本动作到底是什么?

还回到面膜,你如果有幸买到手了,你可能花了300元左右买一盒,最低也是198元之类。昂贵的价格很有说服力地告诉你,你买值了。我告诉你,你花出去的钱,都沉淀在中间环节,你买到的面膜依然是廉价品!

没错,你的面膜可能仅有50元的出厂价,其成本当然要更低,否则厂家赚什么?你到手的面膜其实成本只有30元多点吧。里面有珍珠?还说什么纳米技术的珍珠,你还信吗?如果说的贝壳粉加化学增白剂,你可能就信了。

抛开厂家赚取的20元不说,50元出厂价,消费者价格300元,250元跑哪里去了?

就在中间环节!

面膜的中间环节是总代理丶一级代理丶二级代理丶三级代理以及无限代理。

中间商赚钱也是天经地义的,毕竟也付出劳动嘛。你要知道的是,这些面膜仅仅留存于这个长长短短的渠道里,而没有丶也没有必要让消费者使用。

逻辑是这样的:

厂家用低成本生产面膜,然后给出或协商出高额零售价,留出非常诱人的中间价格空间。每一个听到这么大的利润的产品,几乎都要动动心。

假如总代理以50元价格进货,然后以100元给一级代理,并告诉一级代理零售价为298元,一级代理会被诱惑住从而接手。

一级代理的发财梦并未实现,因为她发现想以298元的价格卖给使用者,以自己的有限资源,太难消化那么多进货了。

总代会给她出主意,那就是鼓励一级代理发展下线即二级代理。有一级就应该有二级啊,有钱要大家赚嘛。于是,一级代理以150元价格招二级代理。以此类推,直到最末梢的代理者。

最末的代理者如果再发展代理,利润空间已经很小,成为不可能,只能做零售,卖给朋友圈的好友亲朋。这个设想本也不可能实现,货砸到手里,好歹也不多,那就自己留着用吧。

有的面膜,基本上都被中间渠道的这些大小微商所消化,越上端越有可能赚钱,越下端越可能成为不得已的消费者。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你不是想做代理吗?好吧,你先购买一点使用一下体验一下总应该吧?这也是销售手段。

一款产品,没有见到真正的消费者,就已经取得极大的销量。这对厂家和上级代理而言,自然是非常美妙的事儿。

但更美妙的事情在后面,就是所有代理的下级代理都不会进第二批。于是,游戏接近结束。这个时候会发生什么情况呢?大家想一下,观察一下,就会发现。没有返单,一直到厂家,总代理也不可能再进货。

商人总是聪明绝顶的,你不要认为他们会因此倒闭。

一是厂家另行注册新品牌,甚至公司名称变更一下,于是新公司丶新品牌就出现了。大家看到了吧?为什么那么多人在做面膜,而面膜的品牌又多如牛毛?你原来看到的A不见了,现在流行的是B,其实,就是B,B就是A。这好哲理的。二是总代理也不怕,因为她掌握着成熟的销售技术丶团队和渠道,完全可以投奔另一家“新”公司,做起新品牌来,所以面膜市场上继续风起云涌。

苦的是谁?根本没有损害消费者的任何利益,因为他们的面膜根本没有打算卖给消费者。苦的是那些一心想做微商的新手。比如家庭无业美少妇,以及美貌大学生。

面膜的网络营销一般都会出现哪些问题

欧莱雅迫于舆论的压力,不得不对双十一期间,自己品牌主持人直播中面膜差价问题进行致歉,表面上看到的是双方沟通上出现的问题,但实则不然,细心的网友可以从欧莱雅事后的致歉说明中发现一些有趣的问题。

淘宝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身为销售业界标杆的淘宝,应该搭建一个良好沟通、交流与高质量服务的平台,但淘宝为了吸引消费者的目光,每年都在特定的购物狂欢节日中设定了各种游戏规则,这种游戏规则霸道而无理的越过商家合理需求,虽然在很大程度上带给了消费者一定范围上的福利,但实际上它无形中损害了各方面的利益,而在本次欧莱雅风波中,淘宝没能很好履行自己平台沟通者的角色,反而在后续的活动中,因为自身游戏活动所带来的福利导致品牌商与主播主矛盾的激化。

品牌商让步的原因是居于“对所有相关消费者负责任的态度”,即品牌商认为它个人也是此次事件的受害者,从根本的事实上出发,品牌商并不认可主播所销售的价格,也并不赞同淘宝各种优惠券而导致的价格变动,品牌商在意的是消费者对于产品的认同感。

我们还看到了品牌商与主播之间微妙关系,特别是主播行业里面的顶尖人物,他们是否有能力去影响品牌商的产品价格,这将是一个未来需要考虑的问题,当主播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去操控品牌商的时候,我们是否对于这种行为表示赞同?一方面我们得到了切实的实惠,但另一方面,主播的这种行为已经凌驾于法律之上,这本来就是雇主与雇员的关系,瞬间就成为了两个行业的冲突。

网络营销是什么

网络营销是企业整体营销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网络营销是为实现企业总体经营目标所进行的,以互联网为基本手段营造网上经营环境的各种活动。

1、网络营销是企业整体营销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网络营销是为实现企业总体经营目标所进行的,以互联网为基本手段营造网上经营环境的各种活动,是一个广义词,从目前的商业来讲网络营销更宽泛的涵盖网络的产品及投放互联网概念。

2、网络营销,亦称做网上营销或者电子营销,指的是一种利用互联网的营销形态。互联网为营销带来了许多独特的便利,如低成本传播资讯与媒体到听众/观众手中。互联网媒体在术语上立即回响与引起回响双方面的互动性本质,皆为网络营销有别于其他种营销方式独一无二的特性。

3、营销的手段都是人发明出来的,无论是什么样的营销手段,都是顺应时事而发展。网络营销的目的除开赚钱还有服务于人,便利于人,这就是最简单而又直观的网络营销的方式,目的,以及意义。